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桂中核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红水河合山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查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合山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E4513002881002414001 建设地点: 来宾合山市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合山市内100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计划修复总面积约2.08平方公里。 合同估算价: 271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符合工程实际施工需要。 标段划分:(如有) /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提交成果。 招标范围: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桂中核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红水河合山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查及施工图设计工作,通过对红水河合山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100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勘查,编制完成《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桂中核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红水河合山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查及施工图设计》,为合山市内100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的生态修复提出具体的治理设计方案,提交勘查及施工图设计报告、施工图册、工程预算书(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计算书等相关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甲级资质(专业类别: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相关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