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开院区安检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SZC-2025-013)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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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开院区安检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SZC-2025-01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C-2025-013
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开院区安检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2.0万元
最高限价:92.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在南开院区允许进场施工、安装、调试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全部相关工作,必须确保医院正常运营,具体时间以南开院区实际开诊时间为准,预计时间为2026年4月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工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涉及商品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速包装政府采购需求(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包含销售III类射线装置)(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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