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改建青岛地铁3号线钢轨大修项目已具备劳务施工招标条件。现由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地铁3号线钢轨大修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青岛地铁3号线钢轨大修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工程数量:对青岛地铁3号线错埠岭站-清江路站上下行、汇泉广场站-中山公园站上下行共计4条小半径曲线(2344m)地段上股侧面磨耗钢轨进行更换。乙方需提供人员与设备完成钢轨大修的所有工序。包含但不局限于新轨运输、钢轨焊接、钢轨更换(含轨下垫板更换)、板下垫板更换、线路精调、旧轨运输到指定地点等工序。
其中,错埠岭站-清江路站上行曲线的钢轨大修作业包含新轨运输、钢轨焊接、钢轨更
换(含轨下垫板更换)、板下垫板更换、线路精调、旧轨运输到指定地点等;错埠岭站-清江路站下行、汇泉广场站-中山公园站上行、汇泉广场站-中山公园站下行曲线的钢轨大修作业包含新轨运输、钢轨焊接、钢轨更换(含轨下垫板更换)、旧轨运输到指定地点等。
2.2招标内容:
主要工程数量(暂定量):01分包单元:(1)包含但不局限于新轨运输96根、钢轨焊接100个、钢轨更换(含轨下垫板更换)2344米、板下垫板更换646米、线路精调646米、旧轨运输到指定地点2344米等工序。
(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个月,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01分包单元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价款合计1789107.94元(大写:壹佰柒拾捌万玖仟壹佰零柒元玖角肆分)。
2.3限价说明:
(1)限价中已包含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费、安装施工费、运输费、人工费、设计费、质保期内设施设备维修、更换费用等所有费用。除本合同明文约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增。
(2)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增减的工作项目和数量按照双方确认的固定综合劳务单价办理。劳务单价中未列明的项目,合同有单价的参照合同单价,合同没有单价的以甲方限价为上限商议决定,合同和甲方限价均没有指导价的施工内容参照当地当期造价文件及最新消耗量定额确定初始单价,初始单价乘以投标下浮率作为最终补充合同单价。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铁三局劳务准入资质,如没有获得准入证,将同时审查是否具备准入资格。中铁三局“红名单”分包企业、合格分包名录中不同等级分包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红名单”、高等级分包企业。
3.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资质,完整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未“三证合一”的还应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施工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6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满3年的或在中铁三局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曾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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