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二氧化碳手术激光系统、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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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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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488 | ||||||||||||||||
|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二氧化碳手术激光系统、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5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5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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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采购内容: 包1:二氧化碳手术激光系统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包2: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4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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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至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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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 3.2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3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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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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