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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宝塔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2025-007

项目名称:宝塔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921,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其他专用车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51,497,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1,497,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用车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90辆 90(辆) 详见采购文件 51,497,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合同包2(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2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42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垃圾分类收小白箱200个、果皮箱1500个、、240L垃圾袋80000个、绿铁桶760个、四分类垃圾桶1000个,智能垃圾分类设备112台,垃圾转运站设备5套。 83,617(个) 详见采购文件 12,42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其他专用车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v

合同包2(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其他专用车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2025年5月1日起)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2025年5月1日起)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投标单位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7)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声明函); 
(8)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本合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2025年5月1日起)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2025年5月1日起)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投标单位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7)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声明函); ; 
(8)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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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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