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2]FJHJ[TP]2025001
项目名称:福鼎市总医院(福鼎市医院、福鼎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暖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78,000.00元
采购包1(暖通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78,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3120700-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 暖通系统维保服务 | 1(年) | 否 |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全院机组系统分布数量统计表》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及厂家标准,认真制订维保计划并执行每一项维保内容。 3、供应商负责各类空调设备及区域的日常巡查工作,记录相关运行参数,如有发现机组系统存在设计问题,应及时向采购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机组使用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故障,驻点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须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当暂时无法修复时,则及时采取手动控制,或进行手动调节(如比例积分阀、电动风阀、水力调节阀等),并通过观察及反复调节尽可能减小系统控制误差,确保第一时间恢复系统运行。 5、一般日常维修工作,维修人员须当天完成。如因配件不到位等引起延误,则须在配件到位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对于某些无法进行手动控制/调节的故障,应提供相应的配件作应急处理,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 1,478,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于10个日历日内安排技术人员进场到位开展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1-17 至 2025-11-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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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