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5210200024244-XM001
项目名称:仁和镇河南村东北部临时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351.10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51.10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服务
地点
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
351.1008
351.1008
1项
聘请第三方公司提供设备、人员,在河南村东北部建设一座日处理量不低于480吨临时污水处理站,同时对临时污水处理站开展日常运维工作,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12-2019)中表1二级A标准,其中CODcr、氨氮、总磷三项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标准;防止生活污水直排污染生态环境。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东北部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将不低于本采购包预算金额的 40%(含)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含微型)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70%(含)。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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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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