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BZQC2025CG542号
2.任务书编号:
FS34160220250412号
3.项目名称: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采购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含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4.预算金额
:(人民币)528万元(一标包:264万元,二标包:264万元)
5.最高限价
:一标包:2640000.00元;二标包:2640000.00元。
6.采购需求: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采购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含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拟采购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承办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服务项目,对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经办和承办,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和赔付,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
1095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服务要求高,企业须具有相关资质,不适宜预留份额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反馈途径:0558-551809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3)
标包划分: 共分为2个标包,一标包:包括市高新区、谯东镇、古城镇、城父镇、龙扬镇、淝河镇、双沟镇、赵桥乡、大杨镇、立德镇、薛阁街道等11个单位辖区居民参保人员,参保人数约66万(每年以实际参保人数计算);二标包:包括魏岗镇、牛集镇、古井镇、华佗镇、芦庙镇、五马镇、颜集镇、张店乡、观堂镇、沙土镇、十八里镇、十河镇、汤陵街道、花戏楼街道等14个单位辖区居民参保人员,参保人数约66万(每年以实际参保人数计算)。
注:本项目按一、二标包的顺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若投标单位在前一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标本项目的一个标包。
(4)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官网公布的最新一期安徽省保险机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中;② 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须取得其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投标时,采购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也予以认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可提供投标分公司负责人信息。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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