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RY[GK]2025009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臭氧水疗仪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4,800.00元
采购包1(臭氧水疗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臭氧水疗仪 | 1(台) | 否 | 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果准确可靠、售后服务稳定响应及时、操作简便安全,满足临床及科研教学需要,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43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采购包2(非剥脱性点阵激光):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非剥脱性点阵激光 | 1(台) | 否 | 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果准确可靠、售后服务稳定响应及时、操作简便安全,满足临床及科研教学需要,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4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采购包3(308准分子光):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3-1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308准分子光 | 1(台) | 否 | 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果准确可靠、售后服务稳定响应及时、操作简便安全,满足临床及科研教学需要,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3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采购包4(排痰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4-1 | A02320900-中医器械设备 | 排痰机 | 1(台) | 否 | 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果准确可靠、售后服务稳定响应及时、操作简便安全,满足临床及科研教学需要,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32,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采购包5(无烟艾灸熏蒸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2,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5-1 | A02320900-中医器械设备 | 无烟艾灸熏蒸仪 | 1(台) | 否 | 功能齐全、性能稳定、结果准确可靠、售后服务稳定响应及时、操作简便安全,满足临床及科研教学需要,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 2,8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5: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5: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