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50595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5-00175
3、项目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4.64(万元)
6、最高限价:94.64(万元)
7、采购需求:
拟对白洋(地址:宜昌市枝江市白洋工业园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080乡道与李家湾路交叉口西北300米)、东山(地址:伍家岗区东山大道187号)两处站点采购一家食堂原材料配送供应商,配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肉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干货调料类等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到后根据配送服务质量情况,由采购人按照《合同履约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之后决定是否续约,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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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