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FJLXZB[GK]2025003
项目名称:重点专科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0,000.00元
采购包1(重点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4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眼动检测分析仪 | 3(台) | 否 | 用于记录人在处理视觉信息时的眼球活动轨迹和瞳孔大小变化,通过分析为临床医生对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提供临床参考信息。 | 1,14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4)如果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注: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