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气井泡排剂(缓蚀剂)人工加注技术服务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气井泡排剂(缓蚀剂)人工加注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4-XA404-FW181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气井泡排剂(缓蚀剂)人工加注技术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气井泡排剂(缓蚀剂)人工加注技术服务项目,投标人提供人员、设备、现场作业服务,开展气井泡排剂(缓蚀剂)人工加注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166285井次,需求60个作业队伍,本次招标以施工队伍为主体,具体工作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招标范围:初步预计两年累计工作量166285井次,需求60个作业队伍。工作量分配原则: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拟派队伍给予较大份额,按照“顺序优先,先排先干”的方式依次安排。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工作量安排的参考依据,第一年按照中标排名以该项目所在单位合同总额的3-5%依次递减分配工作量,第二年起按评标得分占50%和油田公司服务商年度考评结果占50%计算综合排名,以该项目所在单位合同总额的3-5%依次递减分配工作量,具体计划实施工作量及队伍需求详见下表:
气井泡排剂(缓蚀剂)人工加注预计工作量及队伍需求
序号 |
生产单位 |
2025年 |
2026年 |
||
工作量(井次) |
队伍需求数量(支) |
工作量(井次) |
队伍需求数量(支) |
||
1 |
第一采气厂 |
20378 |
14 |
21008 |
14 |
2 |
第二采气厂 |
17700 |
12 |
18700 |
12 |
3 |
第三采气厂 |
5944 |
6 |
4400 |
6 |
4 |
第四采气厂 |
12600 |
10 |
13000 |
10 |
5 |
第五采气厂 |
11590 |
8 |
11590 |
8 |
6 |
第六采气厂 |
4450 |
4 |
4450 |
4 |
7 |
第二采油厂(庆阳) |
3760 |
3 |
4740 |
3 |
8 |
第三采油厂 |
3410 |
2 |
4290 |
2 |
9 |
第四采油厂 |
1795 |
1 |
2480 |
1 |
合计 |
81627 |
60 |
84658 |
60 |
|
2.3最高限价:采气一厂所属苏里格气田区域、采气二厂所属神木气田区域、采气三厂、采气四厂、采气五厂范围内的泡排剂加注最高限价为370元/井次、泡排棒加注最高限价为300元/井次、缓蚀剂加注最高限价为540元/井次(含HSE费用,不含税);采气一厂所属区域(除苏里格气田外)、采气二厂所属区域(除神木气田外)、采气六厂、采油一厂、采油二厂、采油三厂、采油四厂范围内的最高限价为440元/井次、泡排棒加注最高限价为350元/井次、缓蚀剂加注最高限价为540元/井次(含HSE费用,不含税)。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所属区域。
2.5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须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内容。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c.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投标人必须以自有队伍报名投标,投标队伍设备及人员情况需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不同队伍的关键设备和操作人员不能重复。投标队伍设备、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表1 施工队伍设施配置基本要求
项目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基本要求 |
备注 |
一 、加注设备 |
1 |
*注剂泵 |
1 |
套 |
注剂泵工作压力不小于32MPa,排量大于200L/H。 排量可以无级调节:0-100%。(现场核查) |
须为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设备照片、铭牌照片) |
2 |
安全阀 |
1 |
个 |
按规范配备。 |
施工时具备 |
|
3 |
药剂罐 |
1 |
具 |
容量不小于1方。 |
施工时具备 |
|
4 |
*加注车 |
1 |
台 |
满足安全、生产作业要求,车厢可容纳加注罐体、注剂泵和发电机。 |
须为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有效的行驶证(须包含正本、年检合格证明)、车辆照片(清晰可见车牌号码)) |
|
二、安全环保设备 |
5 |
灭火器 |
2 |
具 |
8KG2具,状态良好。 |
施工时具备 |
6 |
正压式呼吸器 |
1 |
套 |
不低于行业标准SY/T6610要求。 |
施工时具备 |
|
7 |
复合气体检测仪 |
1 |
部 |
不低于行业标准SY/T6610要求。 |
施工时具备 |
|
表中带“*”设备为关键设备,投标时必须具备,且为自有设备,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否则否决投标。 |
||||||
表2 投标人及服务队伍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序号 |
岗 位 |
数量(名) |
备注 |
|
1 |
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1 |
每个公司的最低配置要求; 不得兼职。 |
技术负责人 |
1 |
|||
安全负责人 |
1 |
|||
2 |
操作人员 |
中间岗 |
1 |
每个作业队最低配置要求; 其他操作人员可兼职驾驶员。 |
井口岗 |
1 |
|||
驾驶员 |
1 |
|||
投标时: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所有人员投标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或2024年1月起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至少包含养老)缴纳证明。 承诺开工时,所有从业人员需持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报告中不存在高血压、心脏病等危险病症,以及精神、癫痫等家族病史情况。 |
||||
3.6投标人(公司)承诺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以下事故:
3.6.1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3.6.2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队伍。(事故分类与分级见招标公告附件)
3.6.3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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