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东西两院各楼栋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BK-TYJJG-20250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东西两院各楼栋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维保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东西两院各楼栋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东西两院各楼栋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2.1.2 主要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1.3 主要项目内容
集团公司机关东院各楼栋、院内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机关西院调度楼、信息楼、食堂、图书馆、机关服务楼、院内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管理操作平台、监控终端等设施设备的巡检、维保、防火巡查等内容。
2.1.5 项目地点: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东西两院。
2.1.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有消防设施维保(XFSSWB-01)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为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和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人员工资支付凭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及收款凭证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该项承诺。
3.7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该项承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为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竞争,需提供该项承诺。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破产或冻结,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需提供该项承诺。
3.10严格执行太原局集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需提供该项承诺。
3.1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需提供该项承诺。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