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BECDB-LH-Z-202501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临哈铁路LEKNSG-2标项目经理部,因梁场施工需要,现拟就1批门式起重机设备进行租赁招标,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招标活动。
一、租赁招标内容
1.1包件号:MSQZJ01
1.2设备名称:门式起重机设备。
1.3设备清单:
| 序号 | 设备明细 | 单位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1 | 门式起重机 | 台 | MG95/10t-45m-10m | 2 | 存梁场(莫尔格)(设备租赁、安装、取证 、拆除) |
| 2 | 门式起重机 | 台 | MG95/10t-27.5m-10m | 2 | 铺轨基地(呼和温都尔)(设备租赁、安装 、取证、拆除) |
| 3 | 门式起重机 | 台 | MH10t-32m-9m | 3 | 预制梁场(设备租赁、安装、取证、拆除) |
| 4 | 门式起重机 | 台 | MH10t-16m-9m | 1 | 钢筋加工场(设备租赁、安装、取证、拆除 ) |
| 5 | 门式起重机 | 台 | MH10t-16m-9m | 1 | 钢筋加工场(设备安装、取证、拆除) |
1.4租赁数量:详见上表(实际租赁数量及设备台数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需求确定)。
1.5使用地点及工期安排:
1)使用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施工现场,其中两台,MG95/10t-45m-15m在莫尔格;
2)拟租赁期限:2025年11月起--2027年5月30日,共预计20月。
1.6租赁方式:按月租赁。
1.7签约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临哈铁路LEKNSG-2标项目经理部。
1.8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取证;项目启用后,按月办理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租赁金额的70%,乙方租赁完成,设备退场完毕,双方办理合同封账,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后支付到90%,质保金10%,质保期满后支付到100%,质保期1年,质保金待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如需方付款迟延,供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供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若为生产商(具备设备租赁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若为租赁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4招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及使用的要求,投标人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6投标人具有设备租赁2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和安全问题
2.7投标人有近2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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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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