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4411
项目编号: D6400000141100757
项目名称: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低空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39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低空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低空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 无线电反制设备 | 1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3900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90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3.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所投反制单元及手持式无人机反制设备必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否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