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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6-2027年度市政设施零星维修作业服务队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宜昌市猇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6-2027年度市政设施零星维修作业服务队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4 14:40|发布单位: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12-18|项目监管地:宜昌市猇亭区|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8420250100003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5-2025-00094

3、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6-2027年度市政设施零星维修作业服务队伍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00.00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600.000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两年(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各1名,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综合类(C3 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 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 证)证书,未实行 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 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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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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