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2025年中江县永太镇产业基地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中江县永太镇产业基地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投资【2025】3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江县永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江县永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25】3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中江县永太镇明星村、多宝村、石狮村。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堰塘5口,新建宜机化作业道约350米,新建提灌站1座,提灌站技改1座,新建蓄水池5口,沟渠整治约1500米,维修生产便桥2座,产业道修葺约3500米。
2.1.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2025年中江县永太镇产业基地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2.2.3 工程概况:整治堰塘5口,新建宜机化作业道约350米,新建提灌站1座,提灌站技改1座,新建蓄水池5口,沟渠整治约1500米,维修生产便桥2座,产业道修葺约3500米。
2.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近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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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