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石油国际储备库监护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0251121F2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连中石油国际储备库监护服务,库区进行的储罐清罐检修项目、隐患整改项目、升级改造项目等施工检修工作因为涉及特种作业较多,安全管理难度大,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专业安全监护服务,对现场重点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进行旁站监督。
2.2招标范围:2台储罐的大检修、1台储罐的清罐、罐组保温更换、罐组地面维修、启闭机改造、防雷防静电隐患整改、防爆电气隐患整改、储罐年度检测以及其他隐患整改项目的第三方安全监护,累计900工日监护工作量。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一年。
2.4服务地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备库。
2.5服务标准: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东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实施规定》等规范与制度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监护,确保服务项目稳定、安全、有效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扫描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的盖章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2023年至开标日为石油化工或原油仓储工程相关安全监督监护服务或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且提供服务合同证明不少于3家企业,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的安全监护服务人员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等扫描件;监护服务人员需要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资料。
3.5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6投标人失信行为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7投标人安排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8投标人工作日派遣的监护服务人员不能少于5人(节假日不得少于4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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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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