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校区二期体育器材及智慧体育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第二次)(CQS25A0451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04511
项目名称:潼南校区二期体育器材及智慧体育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43,000.00元
最高限价:1,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潼南校区二期体育器材及智慧体育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 1,540,000.00元 | 1 | 批 | 根据潼南校区二期项目建设需要,配置包括篮球架、网球柱等器材,并搭建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分析等功能。涉及篮球架,网球柱,排球柱,体质健康测试仪器,智慧体育平台建设专业设施设备。本项目内容为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配套施工(包括场地开凿、修复等)、调试、验收配合、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等,描述的详情及详细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2月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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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