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南油气田2025年物资分公司集中采购爆破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08-WZ0637-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2025年物资分公司集中采购爆破片项目,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2025年物资分公司集中采购爆破片项目。
2.2 项目概况:根据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安排,需对爆破片进行集中采购,形成西南油气田公司二级采购物资管理目录。
2.3 招标范围:爆破片(爆破片是爆破片安全装置中,因超压而迅速动作的压力敏感元件,主要9位码为:A30090401),具体招标范围详见附件《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爆破片项目采购明细(2025年)》。预计有效期(2年)内预计采购金额为600万元(不含税)。
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采购执行量以实际需求为准,采购方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标包划分:此项目分为1个标包。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不含采保费。
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单价/个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
2.4 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须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爆破片项目采购明细(2025年)》进行分项报价,不得缺报漏报,不得超过对应单价限价,不得改变表格实质性内容或调整表格项次顺序,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5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6 交货期:收到订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承诺交货时间超过此交货时间,投标将被否决。
2.7 质量保证期:验收之日起18个月,或者完成安装调试后12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不满足质量保证期的投标将被否决。
2.8 技术要求:本次爆破片按照《GB 567-2012 爆破片安全装置》标准执行。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 允许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产品时均将被否决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投标。
*3.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以下承诺函:信誉承诺函、履约能力考察承诺函、常设保证金承诺函、最低起订量承诺函、交货时间承诺函。
*3.5 对业绩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项投标产品在石油天然气或同等工况的业绩,业绩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发票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查验截图(国外业绩则提供合同及结算资料扫描件,外币合同还需提供报关单)。证明文件中须体现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素,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信息,可提供技术文件、用户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业绩要求如下:合同(或订单)的签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含DN150及以上口径的爆破片。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2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3.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8 制造商应必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类别为安全附件制造,子项目为爆破片装置;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对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类别为安全附件制造,子项目为爆破片装置。
*3.9提供任意一种本次招标型号所覆盖的爆破片型式试验报告。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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