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Y-2025-034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治理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兴隆村及韩家湾段污水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94,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治理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兴隆村及韩家湾段污水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794,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94,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西咸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治理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兴隆村及韩家湾段污水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94,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治理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兴隆村及韩家湾段污水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治理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兴隆村及韩家湾段污水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6省外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备案且备案信息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开标评审代理机构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审查。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