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油气藏综合评价软件、油气藏动态分析及评价软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17-WZ0609-01
本招标项目2025年油气藏综合评价软件、油气藏动态分析及评价软件采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油气藏综合评价软件、油气藏动态分析及评价软件采购。
2.2 项目背景概况:
随着四川盆地常规及非常规油气增储上产力度不断加大,以生产动态数据为基础,进行油气藏动态分析、掌握储层变化特征、评估各级储量的科研生产任务也更有必要。勘探开发研究院作为四川盆地常规及非常规油气的开发理论技术研究和生产支撑单位,为完成上述研究任务,亟需具有前沿技术的专业优秀油气藏动态分析与储量评价软件作为日常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油气藏综合评价软件、油气藏动态分析及评价软件必须满足上述工作需要。两个软件的综合使用可实现油气藏生产动态数据、地质基础数据、测试数据的批量加载和动态更新,能够将测试的井口压力转换为井底流压数据。并结合产量和压力,用多种专业方法如典型曲线图版法、流动物质平衡法、以及针对致密非常规油气藏的专用分析方法,完成储层渗流特性和储量的评价。还可以建立单井/多井的储层模型,对复杂油气藏进行全方位描述。并进行后期的生产预测,获取可采储量。同时,能够快速的总结油气井递减规律,从单井或多井的角度阐述油气井生产特征,预测产量趋势,通过归一化处理完成井的典型生产曲线,并能进行经济评价。
项目估算金额:201万元(不含税)。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委托单位(或组长单位):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2.3 招标范围:
2025年油气藏综合评价软件、油气藏动态分析及评价软件采购已批复范围内的石油专用软件采购。中标方应根据初步设计、技术规格书等相关设计文件及标准规范,对投标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供货、检查和试运负有全部责任,供方应负责指导设备安装。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石油行业专用软件油气藏综合评价软件单机版1套,油气藏动态分析及评价软件单机版1套。
2.4 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油气藏综合评价软件投标总价限价为100.5万元,油气藏动态分析及评价软件投标总价限价为100.5元,超过控制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 含税 þ不含税,税率暂定13%)。
2.5交货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培训时间双方约定,服务期为软件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
2.6技术及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7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科技大厦。
2.8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工程及服务项目:
☑不允许分包。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物资及服务项目:本项目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允许代理商投标,具体要求:
☑物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时均将被否决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若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时,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
□服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服务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同一服务商对同一项服务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服务时将被否决投标 ; 。
□其他情况:
*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无人员要求。
*5.机具设备要求:
□有要求,具体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近年(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油气藏综合评价软件或油气藏动态分析及评价软件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即合同关键页(首页、签字盖章页)、对应结算发票及用户评价报告(由使用单位出具)的扫描件。
¨无业绩要求。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年中任意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7.2 ¨不要求。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工程项目选择)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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