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QYT2510-ZBGK0092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仪器仪表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智能工况数据在线监测仪及附件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2名小于等于预选中标人数量时,中标人数量为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①中标人数为3人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20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1200万元(含税)、排名第三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800万元(含税)。②中标人数为2人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2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1600万元(含税)。③中标人数为1人时,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不高于估算金额4000万元(含税)。④在中标结果执行中,如某一中标人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履行中标结果的,其剩余分配中标工作量均分给其他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 中标结果有效期:上一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上一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之日起,至该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最新集中采购结果为止,最长至2027年10月15日,该中标结果供榆树林油田、中油电能上报计划使用,如上报计划的使用单位增加,估算金额的总量不变。该中标结果仅限物资公司签订合同使用,如有其他单位想要使用,按照油田相关规定,经物资公司确认同意后,其他单位方可使用。
2.4招标产品范围:2025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智能工况数据在线监测仪及附件,估算金额4000万元 。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庆)。
2.6交货期:用户规定期限内。用户规定期限内。。
2.7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8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投标资格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投标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监测”(或“监护”或“监控”或“故障”或“数据”或“仪器”或“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或“研制”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或“集成”)的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投标资格3: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温振频谱监测器”的防爆合格证,证书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防爆合格证集合的规格型号必须涵盖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第18项:“温振频谱监测器”的规格型号,防爆等级不低于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证书中的制造单位名称(体现“制造单位”或“生产企业”或“制造企业”或“生产单位”等描述,含义相近即可)一致,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防爆合格证原件(含附件,如有)扫描件,需提供认证机构网站的查验截图或以开标当日认证机构官方电话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的颁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
投标资格4: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规格书提供样品(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第19项:结构状态预警监测装置,数量1台),【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得带有任何能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标识、标志等,由招标中心进行编号盲评,如样品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标识、标志等将被否决投标资格。样品按技术规格书的《样品现场测试方案》进行现场测试,验证结果作为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依据。如不满足技术规格书的《样品现场测试方案》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所有投标人的样品都要保存在招标中心,中标通知书发放后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用户单位(榆树林油田)进行登记保存,招标结果到期后退还。
投标资格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
投标资格6: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必须完整填写至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备注栏中并上传。
失信: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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