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医科“扁鹊故里”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1353
项目名称: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医科“扁鹊故里”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660000.00 元,其中:无分包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医科“扁鹊故里”项目设备采购 660000.00 元。
采购需求: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医科“扁鹊故里”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交货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2)所投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应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资料(如有附件,须提供附件);
(3)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或代理商为本项目的授权;若代理商为二级及以下级别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其上一级代理商的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或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代理书(注:授权链应完整)。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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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