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智能安全巡检及船舶监管技术服务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能安全巡检及船舶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上海达华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智能安全巡检及船舶监管技术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智能安全巡检及船舶监管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
本标段工程位于平陆运河工程钦江干流中游段,起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青塘镇附近、止于下旧村附近,起止桩号为:K58+900~K63+900,施工区域全长5km。航道基本尺度为:6.3mx80mX360m(水深x宽度X最小弯曲半径),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V8.0m,全段不设纵坡,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15.31m~V19.23m,常水位为V8.7m。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陆上土石方开挖、河道疏浚、水位控制、炸礁工程、护岸工程、堆存场土石方回填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3 招标内容及总体要求
项目招标内容主要概括如下,详细内容请查看第五章的委托人要求内容。
根据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公司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主要包括:
① 无人机智能安全巡检技术服务
② 水上运载船舶安全监管技术服务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暂定)
2.5 资格评审的方式:资格后审
2.6 服务要求
① 使用无人机对工地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高清图像数据收集
② 对施工区域内的人员、车辆、船舶进行识别及预警
③ 使用无人机对堆场进行影像高度测量和预警及监控天气对堆场的影响
④ 使用无人机监控边坡区域的植被、水域如有异常及时提醒相关安全人员
⑤ 运用超声波液位仪对船舶进行安全监控,并提供实时定位、轨迹查询与回放、航 行水域超限报警、吃水深度监测等功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人员投入情况: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对应工作量的人员团队。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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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