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528-FW1814-01
本招标项目云南公司2026年管道缺陷适用性评价服务框架已由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公司2026年管道缺陷适用性评价服务框架。
2.2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管网集团云南分公司在役管道质量风险排查治理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2026年云南公司隐患排查适用性评价服务框架招标工作。对公司所辖管道的超标缺陷开展适用性评价,即对缺陷进行剩余强度评估与超标缺陷安全评定,出具书面评价报告,并给出处置治理建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采购估算额:本框架预估采购总金额193.8万元(含税),该金额根据近年来同类项目预估,招标人不做保证。
2.4 招标范围:
云南公司辖区管线2026年缺陷适用性评价,预计环焊缝隐患排查、内外检测异常、管道缺陷等适用性评价为510道,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不做承诺。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使用原则:框架协议签订后,在框架协议范围内,招标人按项目需求及成交顺序,在供应链系统下达框架委托,框架委托应列明委托事项及执行标准、结算标准及要求,委托单审批完成即可组织项目实施,不再签订项下合同。
2.6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见下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摊入,包含但不仅限于所派遣专业人员的劳务费、差旅费、通讯费、项目管理费、后台支持人员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同时,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价格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和工期的变化而调整(包括政策性调整及其他有关规定)。
限价表如下:
管道缺陷适用性评价费用构成明细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单价(元) |
预估总价(元) |
备注 |
| 1 |
适用性评价技术服务 |
道 |
510 |
3800 |
1938000 |
含税,税率6% |
服务范围:根据标准规范,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的管道缺陷开展服役适用性评价,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给出处置管理建议,协助录入数据采集系统,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管道缺陷信息进行服役适用性评价,出具正式适用性评价报告并对报告结论及建议负责;管道环焊缝开挖app数据录入。
2.7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
2.8结算方式:结算时按照实际工作量和中标人所投单价进行结算。
2.9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如新的框架协议招标结果未生效,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可以延期执行,延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2.10建设地点:云南公司辖区管线,涉及德宏作业区、保山作业区、大理作业区、昆明作业区、昆东作业区、楚雄作业区、曲靖作业区、文山作业区、红河作业区、玉溪作业区。
2.11合同金额:暂按中标单位所报预估总价签订合同,按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服务期限要求等以招标人单项委托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框架协议不限合同标的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准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2、人员要求
2.1 项目经理: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近三年内的(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项担任油气管道适用性评价或检验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2 技术负责人:2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2.3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如社保证明文件未显示由投标单位投保,需补充其他证明文件以证明其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作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项油气管道适用性评价或检验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必须包含技术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项目验收合格的资料(具体形式不限)。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5.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若中标,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不得在项目内兼职。
*6、承诺要求
6.1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未发生以下情况或失信行为:
(1)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或相关消费措施;
(4)被法院或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
(5)类似项目因不当履约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
6.2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环焊缝管理手册及云南公司相关的各类管理规范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处罚。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7.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移除黑名单的除外。
7.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7.6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或被列入黑名单。
7.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8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云南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云南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承诺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
7.9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7.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