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TDGW-G2025-0081 项目名称:新沂市高新区中学实验室配备 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2.02万元,其中实验室改造部分不得超过80.34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 30 日内中标(或成交)人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包含室内装修工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同时提供)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同时提供)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如为联合体须同时提供,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