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2-CZCR-G2025-0013 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工程花海大道(金武路-湟村线)保洁作业服务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采购包1:185.000000万元;采购包2:1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1包:161.7604万元/年;02包:142.198万元/年。 采购需求: 本次保洁作业服务范围涉及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工程(含南沿江城际铁路段)、花海大道(延政西路-嘉成路)工程、花海大道(金武路-延政西路)修复工程。主要工作为保洁作业服务和长效管理工作。公路保洁分为路面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桥梁清扫保洁、应急保障作业,路面清扫保洁范围为道路快车道、慢车道、硬路肩(或无绿化土路肩)、桥梁及其他设施等;绿化保洁范围为中分带、侧分带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两侧绿化带等;桥面清扫保洁还需包含泄水孔疏通,伸缩缝清理,栏杆、扶手定期保洁工作;应急保障作业为特殊天气保障道路畅通采取的应急作业。长效管理工作内容为城区外围主要道路、出入口无垃圾包、暴露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保洁具体内容为:保洁范围内垃圾清扫以及路面、桥涵、绿化带内堆积物和路面滴撒抛漏物。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共设两个包: 01包,主要工作内容为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工程(含南沿江城际铁路段)交工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至竣工验收结束期限内保洁作业服务工作。 02包,主要工作内容为花海大道(延政西路-嘉成路)工程和花海大道(金武路-延政西路)修复工程两个工程交工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至竣工验收结束期限内保洁作业服务工作。 投标人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包或全部包进行响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包并响应该包全部内容。同一投标人仅限成交一个包。 2个包同时评审,按01包→02包的顺序依次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01包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02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对应工程交工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至竣工验收通过结束。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具体期限以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性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