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现场仪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TJ02-GC036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现场仪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目前,公司现场仪表大量使用非智能仪表,无法与现有仪表智能管理系统(FDM)兼容,无法及时识别仪表故障,延误故障处理时间从而导致装置波动甚至停工,严重影响装置安全平稳运行;装置部分现场仪表接线箱处于临氢危险区域,防爆等级为ⅡB级,不满足《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为解决此隐患,公司组织实施该项目。
本项目经“港石化〔2024〕141号”文件批复,具备招标条件,拟开展招标采购。概算金额不含税693.03万元。
2.3计划工期:2年(预计2027年12月30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现场仪表智能化改造:更换智能压力(差压)等变送器919台、智能高压浮筒液位计16台、智能电/气阀门定位器 309台、气动调节阀20台、多点温度计9台、伺服液位计8台、流量计7台。2.更换分析仪表:包括1台总硫分析仪、1台循环氢微量水分析仪。3.更换不符合防爆要求的接线箱300个。4.更换切断阀储气罐41台。5.装置现场的仪表保温改造。包工包料施工。包工包料施工。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得到授权的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有效的国家、省(直辖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包含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3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状态正常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http://125.32.26.40:8300)。
3.3财务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停业、破产情形,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文字说明);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的建设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每份合同为1项,以发票日期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包括合同关键信息:至少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标的金额、签订时间、签章页)及结算发票,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金额可以不足合同额,如任意一份阶段发票即可)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提供网站截图)
3.5.5 开标时间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承诺书)。
3.5.6 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一人,不允许兼任。
3.6.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5年及以上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管理经验,至少具有1项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
3.6.3技术负责人:具有机械专业或工程施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管理经验,至少具有1项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业绩。
3.6.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具有5年及以上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管理经验,至少具有1项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工程安全管理业绩。
以上人员提供投标人盖章的人员简历表(须体现工作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如业绩合同未体现相关人员姓名,投标人提供盖章的任职承诺书)提供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投标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格证书扫描件和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6.5劳动力安排计划:安排工程施工所需的专业施工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若干,提供自制格式的《劳动力安排承诺书》,承诺及时安排工程所需的人员。
3.7机械设备要求:
配备工程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若干,提供自制格式的《机械设备配备承诺书》,承诺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
3.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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