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港老城区中部片区雨水管网完善工程)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6202511301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DY001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港老城区中部片区雨水管网完善工程)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5】157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 项目总投资为9998.42万元,资金来源为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和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 建设规模为
5951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 d600mm-2400mm 雨水主管共 4100米,d300mm 收水支管共1851米,同步实施管线切改、临时调水、道路破除及恢复等附属工程。具体如下: (1)霞光路(津歧路-育秀街) 单排敷设 d600mm-d1650mm雨水主管长940米,敷设d300mm 收水支管长 390 米,新建检査井 32 座,雨水口 65 座。 (2)育秀街(世纪大道-旭日路) 单排敷设 d600mm-d1800mm雨水主管长540米,敷设d300mm 收水支管长 340 米,新建检査井 19 座,雨水口 50 座。 (3)凯旋街(世纪大道-滨海大道) 单排敷设 d600mm-d1000mm雨水主管长940米,敷设d300mm 收水支管长 281 米,新建检查井 26 座,雨水口 47 座。 (4)旭日路(津歧路-胜利街) 单排敷设 d600mm-d1800mm雨水主管长930米,敷设d300mm 收水支管长 498 米,新建检査井 33 座,雨水口 70 座。 (5)胜利街(旭日路-滨海大道北侧)及滨海大道(胜利街-现状边沟) 单排敷设 d1500mm-d2400mm雨水主管长750米,敷设d300mm收水支管长342米,新建检查井18座,雨水口14座。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包含旭日路、凯旋街、霞光路、育秀街、胜利街及滨海大道六条道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大港老城区中部片区雨水管网完善工程)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凯旋街(世纪大道-滨海大道)、霞光路(津歧路-育秀街)、育秀街(世纪大道-旭日路),新建主管管径d600-d1800雨水管道,敷设长度约 2391m,同步实施管线切改、道路破除及恢复、砌筑检查井、收水支管新建等附属工程。旭日路(津歧路-胜利街),新建主管管径d600-d1800雨水管道,敷设长度约913m,同步实施管线切改、道路破除及恢复、砌筑检查井、收水支管新建等附属工程。胜利街(旭日路-滨海大道北侧)、滨海大道(胜利街-现状边沟),新建主管管径d1500-d2400雨水管道,敷设长度约740m,同步实施管线切改、道路绿化破除及恢复、砌筑检查井、收水支管新建等附属工程。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过程的监理。监理深度:实行“五控(质量、进度、投资、环保、水土保持)、三管(合同、信息、安全)、一协调”。标段总投资162.93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6年1月15日至2029年12月15日 其中, 1、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6年1月15日至2027年12月15日 2、相关服务阶段: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2027年12月16日至2029年12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及以上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及以上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