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厂(一期)绿色低碳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1447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厂(一期)绿色低碳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14020000G3001447003 ),已由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资金、省级配套资金,申请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大同经开区财政资金解决;如最终经开区决定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本项目一般财政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均可作为项目资本金)则除中央、省资金外,不足部分可由企业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招标人为山西华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设计处理规模4万m³/d。完成一期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涉及设备更新及部分生产性建构筑物新建翻建。项目动态总投资17715.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200.38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厂(一期)绿色低碳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厂(一期)绿色低碳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包括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即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厂(一期)绿色低碳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3.1 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