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大道(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项目部、明珠工业园龙星片区、横坑地块房地产项目安全防护材料、水泥、砂浆公开采购
(采购编号:CRCC-1802XJCG-GJDD-2025-001HK-2025-003LX-2025-002)
1.采购条件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大道(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项目部已由广州市从化区道路工程建设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道路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采购的采购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大道(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的施工物资安全防护材料进行公开采购。
1.1 此次采购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19号);
(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20号);
(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情况:国际大道(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境内,工程内容主要为国际大道K4+910~K6+090.047,长约1180m,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道路宽度22m,雨水管最大管径d1350,不设污水管,水渠桥最大单跨跨径为57米,跨小海河桥梁最大单跨跨径为29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安全防护材料
⑴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生产能力要求: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⑶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2024年,期间或之后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⑷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以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⑸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⑹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⑺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3.2袋装水泥
⑴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生产能力要求: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⑶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2024年,期间或之后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⑷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以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⑸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⑹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⑺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3.3砂浆
⑴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生产能力要求: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⑶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2024年,期间或之后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⑷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以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⑸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⑹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⑺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见采购公告;
4.6本次采购不提供邮寄采购文件服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此次采购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并按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逐项报价,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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