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标段(包)编号:20251002030107168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焚烧处理规模850t/d,污泥处理规模300t/d(含水率80%)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2条425t/d垃圾焚烧生产线。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暂估采购数量48.25吨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上海大街95号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服务期一年;分批送货每次送货不少于5吨且根据甲方现场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送货时间为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12小时内到货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厂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身2022年1月1日至今2个单项供货合同在15万元以上的氢氧化钠(液碱)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6.供应商须根据本次采购的技术要求出具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质检证明),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检验报告时间应在近三个月内。 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 到 2025年12月01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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