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工程项目)影响转龙湾、石圪台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11093,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生态环境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1、公司计划实施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镇。工程治理范围为乌兰木伦河干流转龙湾至神东寸草塔煤矿段,河道治理总长6km,治理标准为 30年一遇。工程主要由防洪工程、河道生态复苏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组成。其中,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堤防工程1段,1.28km;新建护岸工程4段,7.2km。河道生态复苏工程主要包括:岸坡生态修复 0.5lkm、河道疏浚 6km。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主要包括2个水土保持治理区和1个现代农业观光区组成。项目位于转龙湾水文站和石圪台水文站之间,两水文站之间距离约11公里。
2.报告编制依据
(1)根据水利部令 43 号《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九条规定:“在水文测站上下游各二十公里(平原河网区上下游各十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工程影响水文监测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在征得对该水文测站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建设”。
1)水工程;
2)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铺设跨河管道、电缆;
3)取水、排污等其他可能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
因工程建设致使水文测站改建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水文测站改建后应不低于原标准。
(2)根据《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在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申请书;
2)具有相应等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的分析评价报告;
3)补救措施和费用估算;
4)工程施工计划;
5)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3)鄂尔多斯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于2024年1月向伊旗水利局去函,在转龙湾水文站下游实施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按照水利部令 43 号《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在工程实施前要求开展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的专项评价,由于工程建设对水文监测造成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在征得鄂尔多斯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同意后方可建设。
该工程涉及的转龙湾水文站和石圪台水文站距离约11公里,在规定的20公里范围内,按上述规定需要编制项目《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工程项目)影响转龙湾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工程项目)影响石圪台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报有审批权限的水利主管部门审批。
2.1.2.采购范围:编制《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工程项目)影响转龙湾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工程项目)影响石圪台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分析计算(主要包括设计洪水分析计算、雍水分析计算、冲淤分析计算、河势变化分析、回水与泄流分析计算以及其他分析计算等)、影响评价(结合“分析计算”成果,从建设工程对测验河段及水文测站(断面)控制、水文资料、水文测验设施设备、水文测验方式方法、水文情报预报以及测站人员生产生活等其他方面的影响,分施工期和建成运行期分别开展影响评价)、应对措施(针对建设工程对测站水文监测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结论建议(提出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的分析评价的主要结论和建议)。
项目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水文调查、资料收集、资料购买、现场测量(横断面、纵断面测量、无人机摄影等)、报告编制、组织前期咨询会议、报告上报、参加评审、修改报告、协调专家等工作内容,编制完成的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上报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的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
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具体为:
(1)合同签订之后3个月内完成《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工程项目)影响转龙湾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和《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工程项目)影响石圪台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的编制,上报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通过技术审查。包括根据审查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2)报告批复时间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时间为准;
(3)合同有效期至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公示)。
2.1.5、服务地址:生态环境管理中心
2.1.6、质量要求:
1.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
2.报告要做到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文字准确、图表清晰、数据完整,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结论要客观公正。
3.报告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并取得项目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和批复文件。
2.1.6、付款方式
1.完成《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工程项目)影响转龙湾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报告编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审通过的审查意见,支付合同价款40%。
2.完成《乌兰木伦河流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项目(转龙湾至寸草塔矿段工程项目)影响石圪台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报告编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审通过的审查意见,支付合同价款60%。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文的监测分析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信息须清晰可查,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效验码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9月25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有效的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5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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