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NJJK-T2025-0023 项目名称:度假区公共区域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9.8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度假区公共区域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服务,对龙谷路、营盘山路、云出路、十三号路、名佛路、珍佛路、佛展路、浦合路人行道、进山野道等道路以及道路两侧可视范围绿地空地组织保洁、拆迁片区、管办、执法大队、八一新村等区域垃圾清运以及国控点雾炮降尘等服务,负责清运区域内零星偷倒的各类垃圾及渣土等;包括主要道路约18.65万平米,次要道路约3.78万平米,路测绿地空地约17.32万平米。甲方指定的度假区公共区管养范围内所有绿化,主要为浦合路两侧、绿园路两侧以及龙之谷区域绿地和行道树等,包括绿地约26.82万平米,行道树约2297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内的道路以及道路两侧绿地、行道树开展专业化养护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者2023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7.所有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