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州湾区建工有限公司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商品混凝土
编号:WGS-WZ-WQGS-2025-ZB-A-2265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广州湾区建工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承建的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建设物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项目的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1.2万m,本项目分为地块6-2、地块4两个地块,均为复建地块。其中地块6-2为一栋公寓式酒店,用地面积5250m,总建筑面积约21575m,建筑限高80米,地下一层,地上25层;地块4为1栋公寓式酒店加4栋住宅楼,用地面积17243m,总建筑面积约96126m,建筑限高80米,地下一层,地上21层。
计划工期时间:暂定2025年7月至2027年8月。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所需物资商品混凝土,招标的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的划分等情况详见表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5元人民币,注册成立年限≥1年的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资料。
3.2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在施工项目中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在合同履约期间,因投标人原因(生产周期、产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服务障等)无法履约的,将影响中标候选人资格;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需出具不少于1份的2023年以来国家或地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不包含框采入围恢议),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合同总金额页、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6税务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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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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