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站桂林北站、桂林站加装电子门禁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LCZCG2025-011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站就桂林北站、桂林站加装电子门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参与评选。
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站桂林北站、桂林站加装电子门禁项目。
(二)、项目地点:桂林站、桂林北站。
(三)、发包方式:总包(交钥匙工程)
(四)、项目规模:(具体项目见采购内容)
(五)、计划工期:20天。自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质保期: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采购内容
1.桂林北站加装电子门禁6套。
2.桂林站加装电子门禁12套。
在消防控制室内或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设置打开门禁控制的门的功能。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火灾确认后,应自动释放疏散通道上由门禁控制的门,所安装的门禁需要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自然人要求有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符合所参与项目经营范围,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或其报价的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报价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报价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报价人或其报价的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报价人参与采购即视为同意采购服务要求,并以采购人合同范本为准签订合同。
5.未在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全部合格,执行标准符合或高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7.付款方式:(1)工程完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报价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97%末次计价金额。(2)工程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12个月,在工程质量没有问题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给报价人。
8.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成交结果。
9.应标文件于12月4日09:00前将报价资料分别列明,并单独加盖公章并密封递送至桂林车站办公室508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询价采购资料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资料将被拒收。递交报价资料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资格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报名后在国铁采购平台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18时。
2.报价人需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名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料。
3.未获取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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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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