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宜川分公司生产值班车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109025FS052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宜川分公司在日常、应急生产工作中需要生产值班车辆进行人员到现场勘察、检查、应急处理、迎检等工作量,所以需要和承包商签订生产值班车服务合同。计划文号:油辽庆发〔2025〕24号,项目估算:404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涵盖宜川分公司生产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生产值班用车,预计需要值班车辆共计16台,其中越野吉普(2.7L、3.5L、4.0L 四驱)5台,长城坦克(2.0L、四驱)2台,商务车(2.0L、两驱)1台、皮卡(2.0T、两驱)4台、皮卡车(2.3T、2.5T四驱)4台。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指定承运工具进行生产值班服务。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对资质、车辆和人员监督检查;对生产现场的组织运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到位,以及负责结算工作。
2.3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甘肃省庆阳市、陕西省延安市和西安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3.3人员要求
3.3.1驾驶员数量不少于18人,驾驶证类型为C1及以上,驾龄3年以上,年龄小于55周岁,需提供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截止投标日前12个月内职业健康体检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3.3.2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合格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以响应人名义上缴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3.3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提供HSE培训合格证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承诺书(招标文件附承诺书)
3.4车辆要求
3.4.1投标人公司名下自有车辆至少16台(注册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车辆险种要求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50万)、驾乘险(每座至少5万元)。其中越野吉普(2.7L、3.5L、4.0L 四驱)5台,长城坦克(2.0L、四驱)2台,商务车(2.0L、两驱)1台、皮卡(2.0T、两驱)4台、皮卡车(2.3T、2.5T四驱)4台。提供机动车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行驶证、车辆保险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 2023 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车辆服务类项目至少 1 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3.7.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7.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专业机构在招标文件中统一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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