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站上海直属站2025年度建筑物消防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5-1631-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站上海直属站2025年度建筑物消防检测项目已由车站党政联席会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车站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上海直属站范围内四大六小十个站区
2.2 项目内容:对上海直属站范围内四大六小十个站区进行年度建筑物消防检测。面积约41万平方米。
2.3 计划检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不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能力应满足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文件从业条件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登记(须提供在该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证明材料: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3 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2年01月01日以来铁路单位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检测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期限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6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负责实施铁路单位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检测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期限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
(2)技术负责人要求
1)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6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其他人员要求
1)消防设备操作员资格证要求:本项目配备检测人员必须全部具备国家规定四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
证明材料: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
2)人员社保要求:其他人员须具有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6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投标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出具的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必须附声明书)。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必须附声明书)。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必须附声明书)。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06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06月0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06月0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06月0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9)投标人2022年06月0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10)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
(1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投标供应商“黑名单”,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1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不存在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况(必须附声明书)。
(13)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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