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LGL-G2025-0017 项目名称:苏州市工伤预防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万元;采购包2:45.000000万元;采购包3: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响应,一家供应商可以中所有标段。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第一标段:提升人社政策以及交通安全宣传的传播效果,增强公众认知,制作10条短视频,每条时长1-3分钟;制作10张海报,适用于线上线下多种平台发布。 第二标段:本项目为工伤预防视频宣传,通过公益微视频、小剧场、mg动画、宣传片等方式,针对不同受众群及推广渠道,明晰风格,定位准确,着力提升重点行业职工及社会公众工伤预防意识及技能。 第三标段:为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增强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针对不同工作场景设计多种宣传品组合包,旨在通过实用、贴心的礼品传递安全理念,提升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第三标段,2026年3月31日前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视为无效标,格式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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