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务川县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至二十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标段遵义市务川县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至二十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已由务川自治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4-520326-07-01-823383、2504-520326-07-01-191319等二十期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务川国控新能源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用580Wp的单晶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工商业标准厂房、安置房等建筑屋顶面积共计24.21万平方米,有效安装面积20.15万平方米,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45.24MW。其中装机容量:一期4.19MW,二期5.44MW,三期4.20MW,四期3.83MW,五期4.35MW,六期0.82MW,七期0.55MW,八期0.99MW,九期0.29MW,十期1.63MW,十一期0.32MW,十二期3.04MW,十三期3.14MW,十四期1.16MW,十五期5.84MW,十六期1.61MW,十七期0.88MW,十八期0.73MW,十九期1.20MW,二期1.03MW;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维修、加固等;另建设充电桩108根并配套建设储能设备。
2.2 招标范围: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至质保期满期间的设计的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设计部分全部设计相关工作内容。施工(含设备):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保证在有效责任期内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维护等相关工作,投标人对所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①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业绩要求:不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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