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2025年某气象塔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5-2332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2条。
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237.35万元(含税)。
(1)建设地点:郑州市。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交货及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物资运达指定地点并完工验收合格。
(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自动终止,两者以先到为准。
(5)质保期要求:本项目雷达塔构筑物工程质保期为24个月。
(6)签约模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7)分包转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为100%。
1.4 ★报价要求及最高限价
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一览表”。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以下①、②资质:
①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4)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③施工队伍要求: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个施工队伍,施工队伍不少于3人,其中包含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1名登高作业人员,1名低压电工作业人员(登高作业人员和电工作业人员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下属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所在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的2025年07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本项目内一人多证只计算一次。同一投标人或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中所有拟派人员不允许重复。
(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1月0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气象塔建设或其他塔类建设类业绩(合同中含设备和施工)]。
证明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注: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17)不得出现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18)与本项目需求中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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