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5年工业节电配套设备及设计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5年工业节电配套设备及设计施工项目(项目编号:XHTC-GC-2025-047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5年工业节电配套设备及设计施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9%,报价折扣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工业节电配套设备、设计及施工(含节电设备拆除及安装)。
2.2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171.5088万元,含税预算金额192.9623万元;其中设备类不含税预算金额150.4433万元,含税预算金额170.0009万元;施工类不含税预算金额21.0655万元,含税预算金额22.9614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2.4实施区域:江西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5工期:下达订单后10天内完工。
2.6项目类型:施工类。
2.7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将与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签订合同。
2.8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备3.1资质要求,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应具备3.2资质要求):
3.1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下列资质:
3.1.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装、修、试均须达到);
3.1.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3.2.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人;
上述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或下属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者电子证书超出使用时限的,该证书无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复审的须提供复审证明,且须在https://cx.mem.gov.cn/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
3.5供应商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企业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高低压变配电工程、低压配电柜(室)工程、高压配电柜工程、配电系统集成等类似工程),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①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则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订单和结算依据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
(1)合同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2)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合同金额页。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书中工作职责为施工的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8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对供应商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江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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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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