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沪苏通、滆湖大桥、阳山隧道及五峰山高铁公网维护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20045)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沪苏通、滆湖大桥、阳山隧道及五峰山高铁公网维护项目(JSZB-2025-2004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359.907万元,税率6%,含税381.5015万元。
2.2采购内容:沪苏通、滆湖大桥、阳山隧道及五峰山高铁公网维护,维护内容包含但不限于:RRU设备维护、区间光缆、隧道内漏缆、配电箱、电力电缆、光电一体箱、综合杆及天馈系统、移动微站及配套维护等其他公网设备维护以及周期巡检、零星维修等代维内容相关的其他工作。
2.3服务区域:江苏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2.5维修质保期: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成交人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100%。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9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非 OFF)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住建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以下资质:
①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 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不少于1名、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不少于1名。
备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响应截止月前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1.5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后20天内,能提供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通信段签署的安全监管配合协议盖章复印件,提供承诺书。
3.1.6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至少一份铁路公网通信维护服务类项目业绩。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7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全部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其响应将被否决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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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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