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兴新城排水管网工程建设及整治修复项目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渝两江经审[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龙兴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龙兴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龙兴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完善龙兴新城排水体系,解决城市内涝等问题。对龙兴新城道路的3、4级缺陷的雨水管网进行修复,总计整治管网长度约为22.22km,其中:一是整治城市内涝点2处,涉及改造d1000~d2000雨水管道约1.76km;二是提升雨水管网过流能力,改造d300-d1600雨水管网约6.90km;三是整治现状d400~d2200管网病患,涉及整治雨水管网约13.5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地处理及支护、管道修复并完善相关雨水附属设施、清淤疏通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8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地处理及支护、管道修复并完善相关雨水附属设施、清淤疏通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暂定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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