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煤层气与煤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MQJS-FW-2025-13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煤集团煤层气与煤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MQJS-FW-2025-13),已由煤层气与煤基技术开发公司以专业会议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煤层气与煤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线下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本公司配备两辆公务车辆,公务车辆型号为:别克牌SGM6522UBA6。
2.2项目内容:公务车辆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船税、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附加医疗险等(详见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有效。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唯一授权的市级(太原)分支机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投标人或其授权总公司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须不低于230%。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已完成的1项类似项目业绩;
3.4.1类似项目业绩指:车辆保险服务类业绩。
3.4.2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保单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家单位同一年度不同车辆的保单或合同属于一份业绩)。
3.4.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保单或合同协议书,以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3.4.4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3.4.5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1日17时00分。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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