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一期工程项目的钢盖板采购(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计量资金已落实,承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是嘉陵江干流重庆段航运梯级自下而上的第三级,其上游梯级为四川省武胜县桐子壕航电枢纽工程,其下游为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航电枢纽工程。船闸尺度为23*180*3.5米,可通航500级船舶,枢纽坝顶交通桥荷载标准为公路-II级。工程永久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本次采购主要为船闸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所需物资钢盖板采购。
2.2招标内容:
包件编号:不分包件
物资名称:钢盖板
物资名称及采购数量:钢盖板一批,详见物资需求计划表。
交货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中交四航局中交四航局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一期工程项目部。
报价方应确定已理解相关要求,并按要求报价。报价文件需签名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出厂价、运费、税费、利润、风险费等的一切费用。出厂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运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4.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执行GB/T 700-2006标准。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另行颁发新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新标准执行。
产品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业主对甲方的罚款和收取的违约金)。
5.产品质保期为 3 个月,自货到需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供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为全新原厂正品,且满足需方的使用要求,按时交货。若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设计、产品采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艺等原因造成产品潜在缺陷的,需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供方更换合格产品并向供方请求损害赔偿。
6. 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两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 13 %增值税,若该履约周期内国家税率政策发生调整时,供需双方应在合同不含税原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国家最新税率政策执行。
7.支付方式: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通过现金支付/银行转账进行支付,在 60 日内支付该结算款的 80 %,次月支付该批结算货款的剩余 17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金为期 3个月到期后无息退还。
8.投标人须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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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