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01]FJXC[CS]202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综合大楼11楼和12楼整体修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2025年审判综合大楼11楼和12楼整体修缮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5年审判综合大楼11楼和12楼整体修缮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2.481200(万元),更正为:2.7654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5年审判综合大楼11楼和12楼整体修缮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福建海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5年审判综合大楼11楼和12楼整体修缮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3,116,000.00元,更正为:3,522,1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5年审判综合大楼11楼和12楼整体修缮项目)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3,074,889.14元,更正为:3,522,1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2025年审判综合大楼11楼和12楼整体修缮项目)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91.92,更正为:91.3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 3,522,100.00元 | 91.30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计费用:2.765400(万元)。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0%,100-500万元0.7%;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以电汇、转账等方式交纳(汇单须注明招标编号)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逾期三个工作日未缴交的每逾期1天应按未交金额1‰缴交违约金。交纳招标服务费账户:开户单位: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500101040010721 邮箱:fjxc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