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JZCG-G2025-0030 项目名称:射阳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5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57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射阳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包括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学生餐厅、宿舍、楼道、连廊、吊顶、墙裙、楼梯、道路、停车场、公共卫生间、校园内外绿化等,保持这些区域的卫生整洁和绿化修剪整齐、无杂草、无病虫害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人保留对采购需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双方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申请无需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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