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6年脱硫醇剂框架框架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DLGK2025-083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6年脱硫醇剂框架框架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氯代叔丁烷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1本项目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6年脱硫醇剂框架采购暂估计划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2.1.3供货周期及要求: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按买方要求供货。每月送货一次,每次约5吨,每次供货时需提供该批次货物的产品检验报告单,数量以买方汽车衡检斤为准,质量以买方原材料质量验收报告为准,买方会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卖方供应的脱硫醇剂进行检验。
2.1.4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卖方进厂车辆应达到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2.1.5付款条件:每批次脱硫醇剂付款前需要进行使用性能评价,评价合格后凭评价报告、13%增值税发票、付100%货款。单笔货款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支付方式包括50%的货款为6个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中中小企业类型的,不适用此条款支付)。
2.1.6报价方式: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2.2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脱硫醇剂,数量暂定72吨,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220万元(3.05万元/吨)(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标段(标包)分:1个标段。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3有投标工作要求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供货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以及未在使用单位发生质量问题的。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3.5投标人需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在云梦泽智慧平台拥有A15010111脱硫醇催化剂的相应品种准入资格,状态和相关产品状态均为正常,未被“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
3.6投标人在近3年(2023年1月-投标截止日)具备石油炼化装置或类似装置脱硫醇剂至少1份,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等内容的关键页)、对应的发票、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标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